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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際匯市波動加劇,金管會昨(29)日針對複雜性高風險商品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再祭八大措施控管。

金管會銀行局長詹庭禎表示,去年起因人民幣劇貶使TRF投資客巨額虧損,金管會陸續祭出兩波風控措施,有效控制損失,此次第三波管制措施出爐,預計管理辦法將在1月中發布,2月中上路。

 

詹庭禎指出,此波嚴管措施包括:損失上限由平均單期名目本金的6或9.6倍降到3倍、一般客戶投資時「期初保證金」不得低於契約總名目本金的2%,商品期限超過一年且隱含賣出選擇權的匯率類衍生性金融商品因為投機性較高,期初保證金不得低於契約總名目本金的5%。至於「追繳保證金」,則將回歸各銀行訂定門檻。

原本金管會希望對每一個客戶在各家銀行買TRF的總額度進行控管,但歷經多次會議後,業者反應實務上難以有效執行,且期初保證金機制已提高,可有效抑制投機性客戶,因此暫不訂定總額度控管機制,改由銀行自行控管客戶交易額度,像是銀行核給客戶投資該類商品的交易額度不能超過客戶可驗證往來資力(存款、有價證券)的2.5倍。

至於銀行是否提列準備,金管會指出,未來也會訂出強化銀行貸方評價整(CVA)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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