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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映

那時我小六,有一天級任老師忽然指定我背誦一篇論文,因為他要我某天去參加全縣的作文比賽,到時候只要把背好的內容默寫出來即可。我那時很傻,竟然不知道那就是所謂的抄襲,壓根兒不明白那是一種詐欺的行為。

後來,我得到了全縣作文比賽亞軍,校長把獎狀頒發給我,有人替我拍了一張照片,照片上的我看起來鬱鬱寡歡。我還留有那張照片,每次翻閱相簿時,就勾起那個恥辱的回憶。如果可以,我真想將這段可恥的作為從自己的人生當中抹去。

這是件難以啟齒的陳年往事,即使我不說出來,還是會在我的心裡不斷地重播著。我恨級任老師害我的人生留下了汙點,這個人大概永遠也讓我難以忘懷吧。

我從事寫作,我尊重自己的創作,只是不曉得這個陳年的恥辱會不會影響到我的寫作生涯。對於那個被我抄襲作品的作者,我真的很抱歉。但是當時我年少無知,沒能及早知錯,實在是情非得已。

我不知道那會不會是我童年裡最不快樂的一件事,這件事已經過去三十年了,但是每次思及,就覺得悔不當初。如果沒得獎就算了,竟然還得了亞軍!那種恥辱感就因此更深刻了。哦,年輕人犯錯,有時候竟是無法彌補的。人到中年,行事較謹慎,但願可以減少犯錯的機會。事過境遷,也許沒人記得我了,但是我的良知會永遠譴責這個無心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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