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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喜歡超催淚的電視劇,特別是一些演技優異的演員,將角色演得入木三分,讓人忍不住融入劇情,情緒也隨著劇中人物的喜怒哀樂而起起伏伏。

觀眾因為劇中人物的悲慘遭遇而飆淚的原因,是基於同情心(Sympathy)或是同理心(Empathy)?同情心與同理心有何異同?

同情心與同理心的相似之處,在於兩者都屬於感性的應對行為,且都應用於對方不順遂或不如意之時,給予一些心靈或實質上的支持。

至於同情與同理的差異之處,首在於兩者的參照架構不同。同情心仍處於自我的角度與位置看事情,同理心則必須走出自己的參照架構,深入對方的價值觀與判斷傾向,嘗試站在對方的角度看事情。

其次,同情與同理的對等高度不同。同情心體現對他人的憐憫,故同情者處於相對上位,擁有較多資源與能力,才有資格與理由給予他人同情與施捨。至於同理心則屬於一種陪同與背後支持的力量,與被同理者處於相同的高度,以體恤對方的處境。

在時點上,同情心是針對被同情者過去所發生的境遇與不幸,掬一把同情之淚。而同理心則聚焦在現在,嘗試化身為對方,對於對方當下的情緒展現「感同身受」的理解。讓被同理者知道,在此特殊的時刻,有人與他們站在同一情緒陣線上。

在管理學上,主管應用同情心與同理心的時機也有所不同。

所謂「先處理心情,再處理事情」。當主管與部屬對談時,必須先理好部屬的感性情緒,才能與部屬理性地討論問題。主管得善用「同理心」,才能聽到部屬的弦外之音,也才能有效紓緩部屬的情緒。

若主管運用「同情心」處理部屬的情緒時,不見得能化解部屬的情緒死結,有時候反而會讓部屬陷入更深的情緒之中。有些自尊心較強的部屬,即使遭逢生命中的不順遂或挫折,也不希望成為別人眼中的弱者,故對主管的同情心並不買帳。

管理上使用「同情心」的時機,常是運用於例外法則上。通常公司有一定的政策與規範,但當部屬的狀況實屬情有可原時,主管可站在同情與慈悲的角度,呈請高階主管或企業主法外開恩或援用例外法則,讓部屬可透過特殊管道,獲得額外的資源或特赦恩典。

關於同情心與同理心的區別,在亞瑟‧喬拉米卡利與凱薩琳‧柯茜合著的《同理心的力量》一書中,有個巧妙的比喻。同情心好比「油與水」置於同一容器後,彼此相靠、碰觸但維持獨立的本體。而同理心則如同「水與牛奶」混和,各自變成對方,經歷相同的、共享的經驗。

若主管嘗試將部屬從悲慘的深谷中解救出來,就得設法釐清同情心與同理心的異同。需要援用例外恩典時,是同情心的展現。至於紓緩部屬情緒的特效藥,則是同理心的應用。主管得避免誤把馮京當馬涼,錯把同情當同理,有心雪中送炭卻反倒火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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