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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到表姊家住。晚上我們窩在客廳看恐怖電影的時候,不拘小節的姑丈看到一隻動作敏捷的大蟑螂,便穿著拖鞋一腳踩碎牠。我們這群女生驚嚇之餘大聲抱怨,覺得太噁心了。在吐槽聲中,姑丈還鉅細靡遺地形容隔著拖鞋傳來的爆炸感,聽起來簡直比我們正在看的不恐怖恐怖片還驚魂。當晚的鹹酥雞也難得剩了一堆沒人吃。

幾天後的夜晚,我在家中,剛洗淨全身黏答答的汗水,清爽的走到廚房要喝一杯牛奶。近視很深的我眼前模糊一片,就在那瞬間,一個不太清脆的「卡嚓」聲中,腳底傳來姑丈鉅細靡遺形容過的爆炸感!我絕望的戴上眼鏡,「!」沒錯,我居然踩爆了一隻蟑螂,而且還沒穿拖鞋!上天對我真殘忍。

那隻蟑螂沒全死,因為我很巧妙的用小拇指踩破牠的左半邊。我看著牠黏在自己的腸汁中,努力的用觸鬚掙扎。那種情緒很複雜,我只知道我的腦壓好像一直在飆升。而後來我是怎麼收拾的我都快記不得了。不過我記得當時茫然的洗完腳後,我還不知為何跑去看了很久的電視,然後才去收拾已經死透的蟑螂屍體。人類果然有逃避現實的本能。

這件事之後,我放棄了熱愛追捕蟑螂的天性,從此過著和一般女生一樣尖叫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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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