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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哈佛進修,為補英文會話能力去了一個成人班。老師是位金髮高身兆年輕人,有一次他問我們這些來自天南地北的學生:在你們的國家裡,從朋友到愛人,這之間可以有多少稱呼?


在英文裡,他說最疏遠的稱謂,不是中文裡的「普通朋友」,而近似「以前見過」(acquaintance)。英文的朋友(friend)不像中文是相對重的字眼,一人一生當中是不會有太多friend,而中文裡所有曖昧模糊關係一律可用「只是朋友」帶過,朋友成了包羅最廣的集合,朋友滿天下。


加個mate容許曖昧
更親一點,可以在字後加個mate。如roommate,便容許些許曖昧。而soulmate,如《慾望城市》裡凱莉所言:我知道soul,也知道mate,但這兩個字合起來我就一無所知。
單純只是性的,涼薄一點稱對方one-nightstander。
「那part-timelover,weekendlover呢?」有人問,老師聳聳肩,似乎不是日常口語的用法。
真正在感情上有些認真,但還不確定或才開始不久,沒到一對一的階段,可以用動詞:seeing,如我正在seeing誰誰誰,還有其他機會。說到「Date」(約會),也就更正式,也稍沉重了一點,有些為「男女朋友」做準備了。
但西方人也似乎少用boyfriend或girlfriend,因為這些詞彙難免帶些日後婚姻的想像,現代人同居不婚多的是,寧稱partner或roommate,空間寬鬆些,分手也沒那麼嚴重。
課上完我尋思良久,因為在同志關係裡似乎沒有這麼多名目,簡單一點的,除了朋友和網友,就只有partner(另一半)和sexpartner(砲友)之分了,更何況更多時候是介於兩者之間 。
而這些眾多而含意差距微小的詞彙,不過見證了「愛」一個人的曲折迂迴,在當今社會裡有多麼難!
當有需要向人解釋和對方的關係時,在精準和曖昧之間的拿捏煞費思量!


陳克華《我的雲端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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