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傍晚,我和先生帶著小狗到堤頂步道散步,遠遠看到一位高高的男子,伸手摸一位約莫三四歲左右的小女孩身體,小女孩閃到一旁,那個男子不死心,又出手拉小女孩的手,小女孩拼命甩開他的手後跑開。接著男子往前走,這次的目標是小男孩,不過小男孩身手敏捷,他只拉到男孩的衣角,男孩就掙脫跑掉。我和先生越看越生氣,這是哪一款的變態色狼!專門抓小孩,還男女皆好。
兩個小孩往我們的方向急奔喊媽媽,原來他們的媽媽正站在我們後面。我和先生停下腳步,那個色狼以為沒人發現他的醜態,像沒事一樣,繼續站在那裡,直到發現我們在看他,才急忙轉過身子,背向我們。
我和先生決定把這事告訴這個媽媽,前面有一個色狼,差點非禮她的小孩,要他們散步時小心。
「什麼,摸我孩子的身體,他摸哪裡?是哪一個,人還在這兒嗎?」這位太太氣急敗壞問我們。換作是我,也會暴跳如雷,光天化日之下,太可惡。
「就是前面那個,你看到沒?現在背向我們,高高壯壯的,真是不要臉。」
聽完我們的話,她一臉凶狠往前快跑,準備擒住色狼給他好看,我和先生一旁情緒跟著高漲,義憤填膺就是此時我們的寫照,加快腳步跟著跑起來,我們要去幫她抓住色狼,雖說為母則強,弱女子在體力上總敵不過壯漢。忽然她停下腳步回頭問我們:
「是前面那個穿藍色外套的男生嗎?」
我和先生肯定地點點頭。她不再往前走。
「那是我先生,我們全家四個出來散步,剛剛他和我們三個嘔氣,我們才會分開走,小孩子不理他,我也不跟他說話,現在他大概是想求和,要和小孩說話,才會出手拉孩子。」
糗大了,誤把人家的爸爸當成色狼,不過是一家人吵架而已。我和先生再也無閒情逸致散步蹓狗,兩人一狗快跑離開堤頂步道。經過與家人吵架落單的爸爸身旁,心虛低下頭不敢正眼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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