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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嚴重憂鬱情緒困擾,欲尋求專業治療,究竟該找那一科?在治療憂鬱症過程中,如果療效不顯著,該繼續服藥嗎?如何尋求專業治療,減少醫療支出?憂鬱症患者仍可享有保險及工作的權益嗎?

Q1

我17歲,心情不好已經一個禮拜以上,想求助專業醫生,但不想讓父母知道,不曉得該看哪一科?

答:兒童青少年精神科或心智科,是針對十八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求診者開設的,相較於一般精神科,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專長於處理兒童及青少年問題。

醫院對於個人求診就醫的病歷資料皆需保密,除非必要,醫院並不會主動通知就診者的親人,但若涉及藥物治療時,醫師必須徵求患者之監護人同意。

Q2

醫生說我得了輕度憂鬱症,也開了藥給我吃,但我的家人卻說吃藥會變遲鈍,究竟要不要吃藥呢?

答:一般而言,發病後愈快接受治療,復原的速度愈快,治癒率也愈高。憂鬱症通常在服藥後二至三周,病情才會漸漸改善,四至六周時,才會有明顯的效果,不過症狀要緩解,則需要至少三個月至半年的時間,千萬別心急。

一般抗憂鬱藥物並不會造成病患遲鈍的問題,在服藥或換藥過程中,有任何的副作用或不適,都可以提出來跟醫師討論。如果症狀改善了,仍需繼續服藥一段時間,以免症狀再發作。減藥的速度和方法應與醫師討論,不能自行停藥。

Q3

我因重鬱症而有殘障手冊,日後病情好轉,會不會取消殘障資格?康復後是否可申請工作復職?

答:領取身心障礙手冊主要是保障身心障礙者公平參與社會生活之機會,並不是為了凸顯身心障礙朋友的疾病或缺陷。依據身心障礙手冊核發辦法中規定,身心障礙者應於障礙事實消失之日起一個月內繳還身心障礙手冊。但是否可恢復原工作職務,應向原職務單位人事部門詢問相關辦理辦法。總之,病友千萬別諱疾忌醫,以免延誤病情,錯失治療黃金期。

Q4

醫生說我快要可以停藥了,可是我很怕不吃藥後,隔一段時間焦慮,煩躁又會出現,我該怎麼辦呢?

答:憂鬱症可以治癒,並且可恢復身心功能及社交職業功能,但是其復發率也不低。因此憂鬱症治癒之後,必須持續注意與維持心理的健康、情緒的調適及改變個性上的不利因素。憂鬱症發病初期會有一些生理的症狀出現,如:睡眠失調、飲食障礙、情緒及活動力的改變等,在出現症狀時儘早接受藥物治療,便可減緩症狀。

Q5

得到憂鬱症是否該讓家人知道呢?我想讓家人知道我的痛苦,但又怕聽到他們說:「把心放開一點就好」或是「想那麼多幹嘛」,我真的是沒事裝病嗎?

答:「憂鬱症」對許多人而言是不易被了解的疾病,常被解釋成個人心理問題,或是患者想太多,換個方式想就好了,這樣的論調常會讓患者覺得生病是自己胡思亂想、鑽牛角尖造成的。

如果擔心家人有誤解或是不好的反應,不妨趁著回診的時候,請家人陪同自己一起前往,透過專業醫師的協助,相信家人會較容易瞭解狀況,也更能夠以正確的方式陪伴自己。

Q6

精神科醫生或心理諮商師可以信任嗎?我沒和醫生說我為何自殺、用什麼方式自殺,這會讓醫生難以正確診斷我的狀況嗎?

答:病患就醫時,可自行決定要與醫師談些什麼,就算患者不刻意隱瞞,有些過去的事情也要就醫數次之後,才會慢慢的被引導說出。就診時,重要的是能否將目前症狀表達清楚,幫助醫師了解患者,以確定診斷及擬定後續治療計畫。因此,建議可維持同一位醫師持續就醫,讓醫師給予專業的協助。

另外,也可以在就醫前先寫下自己想問的問題,幫助釐清自己的思緒。過去發生之事情的記憶,並不會在一次完整表達之後就不再重覆回想,自我傷害也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藥物合併心理治療,對許多病患是必須的。

Q7

我服藥治療已經很久了,卻只是減輕症狀而已,始終未根治。看到電視上播出日本有針對憂鬱症進行的團體治療,感覺很適合自己,在台灣何處有憂鬱症團體治療可以參加?

答:積極地主動參加團體,是治療憂鬱症的方法之一。國內部分醫院的精神科或身心科門診亦有提供團體治療,病友可於就診時向主治醫師詢問,提出參加團體治療的意願,請其協助安排,或洽詢相關心理輔導機構,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生活調適愛心會等,進一步詢問,透過主動地了解,尋找到適合的團體諮詢單位。

Q8

五、六年前因感情因素,曾求助於精神科醫師,但只拿過一次藥,藥物的副作用讓我思考變慢,造成工作與生活上許多困擾,故沒有繼續求診。這些年來,失眠與情緒控制等問題愈來愈嚴重,請問有何管道可以幫助改善我的困擾?

答:精神科的用藥中,同性質的藥物有很多,但因個人體質的不同,對藥物的反應也會有所差異。若服藥期間產生不適的狀況,建議應與醫師討論,由醫師評估後協助調整藥物。

憂鬱症、失眠等問題,規律的門診追蹤及藥物治療是很重要的,此外,目前包括大型醫學中心、綜合醫院或是診所,大多設有健保給付的心理師協談服務,若想接受除門診以外的治療,可與醫師討論並請其協助轉介,也可以考慮坊間的心理諮商機構(部分並可由健保負擔),找到自己能力可負擔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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