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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是遙祭祖先的一種神聖行為。以女人居多,因故男人以此自慚,大都花錢協助女人了事,可謂「WINWIN雙贏模式」。此種神聖的自殘行為,普遍以外科手術達成,藉此自殘行為感謝列祖列宗賜予容貌。但也有比較不尊敬祖先的女人,以為像是瘦臉器、精油按摩胸部也可以達到效果,令人啼笑皆非。

由來:

整形諸多利多,不勝枚舉,基本上可提高社會各階層人士的專業形象。例如酒店小姐割了雙眼皮後,檯費增加了;歌星做下巴後,咬字更清楚了;演員隆胸後,肢體動作更傳神了;逃犯整形後,不用放下屠刀也可以從頭做人了;中年婦女拉皮後,老公回家吃晚飯的時間提前10分鐘了;年輕模特兒墊鼻之後,林志玲算什麼了!

發展:

整容此種自殘行為,通常又分為硬性與軟性訴求。

頸部以上屬於軟性,通常為女人自省對父母賜予容貌的改進;而隆胸與抽指屬於硬性需求,通常是男人日日夜夜譏笑另一半促成的。

隨著整容越來越普遍,安全性常被質疑,然即使香港與中國早就證實隆乳物質PAAG會致癌,但只要已逝搖滾巨星麥可傑克遜真正死因查不出來 ,都屬無稽之談,無效抗議。

變異:

因各國民情與需求,整形的目的也有所不同,以下為廣氏研究所調查數據:

1.美國98,552宗(2007年),因為整形是他們發明的。

2.墨西哥60,563宗(2007年),因為想犯罪。

3.巴西51,567宗(2007年),因為想當模特兒。

4.日本46,713宗(2007年),因為想拍A片。

5.韓國278,092宗(2007年),因為又以為整形是他們發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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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