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步璃

後來我明白,要尋找靈魂伴侶,得先弄懂自己的靈魂……

徐志摩是我的偶像。正確的說法是,在過去少不更事、很長的一段時期,曾把他說的「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這句話奉為圭臬,幻想著靈魂與靈魂的相遇該有如何的顫動和感應,那絕對是世界上最奇蹟的一刻。

靈魂相遇第一要件
頻率存在兩者之間

性格如此浪漫,難免渾身是傷。那年和他相遇,一切美得像童話,我聽著舞台上的他指間流瀉的音符,轉頭對朋友說:「妳會不會覺得他的tone很驕傲卻又很孤獨?」友人偏著頭聳聳肩,我也沒多說什麼──靈魂與靈魂相遇的第一要件,頻率只存在兩者之間。

事情的發展證實一切並不是自己空想,我和他相愛了,多美好。他赴海外深造音樂,我也飛去伴讀,白天他到學校上課,我就在住處進行爵士樂修練,將數百張爵士唱片整理歸檔。唯一的美中不足是禁止獨自外出,規定單獨行動的最遠距離只能在離住處幾百公尺的超級市場。

「妳要乖乖待在家,這樣我在學校才能專心學習……」保護過度?好像是有那麼點,不過因為他愛我啊!我的嘴角露出微笑,在名為幸福的牢籠之中。假日時我們坐著火車四處旅行,在積著薄雪的湖畔散步,登上中世紀古堡欣賞壯闊風景,在心上一次又一次寫下前世今生的愛情詩篇。

我寫小說、寫部落格,寫著帶有自身影子的故事,記錄周遭美好的風景,卻換來勃然大怒。「別人一看就知道是我!」「這只是故事……」不容辯駁,所有飽富生氣的文字都淪落至不見光的境地。從此失去「說話」的權利。

這樣不自由還要愛嗎?是的,覺得委屈、覺得不甘、覺得不可理喻,卻還是堅持愛著,因為是靈魂的另一半啊!只不過體內蟄伏多時的小小叛逆似乎有甦醒的跡象。

相愛變成彼此挾持
慶幸長痛不如短痛

一年後,在台灣。我是朝九晚九的上班族,他是自由無業的音樂人,我的睡眠時間是他的交際時間。「為什麼我好不容易下班回來了,你卻不能陪我呢?」「應酬很重要,這樣才會有比較多的機會,大家都在晚上活動,沒辦法!」我們開始為了生活瑣事爭吵,兩個自由的靈魂都希望對方能遷就自己,一面急著掙脫束縛,一面妄想禁錮對方。「妳為什麼每次回家都擺臭臉?」「我只是累了而已!」「妳上班之後就變了,愈來愈有自信,態度愈來愈差。」「我還是和以前一樣啊!」抱怨愈來愈多,規矩愈來愈多,最後索性拿張白紙要我一條一條寫下反省。

「我生來就是為了愛你。」是的,我記得自己說過這句話(每次熱戀時都會出現),只是到後來竟似為了「堅持這句話」而「堅持愛著」,就像張惠妹在〈人質〉中所唱:「我和你啊存在一種危險關係/彼此挾持這另一部分的自己/本以為這完整了愛的定義/那就乖乖地守護著你。」

夢醒時刻,在聖誕節前夕。情人們相偎相依甜蜜過節,他卻一如往常,出門和「朋友」聯絡感情。我一氣之下收拾屬於自己的東西回家,他哀傷地要我給他時間一個人好好努力,兩人在淚眼婆娑中決定暫時分離。後來我才恍然大悟他所謂的「暫時」等同「The End」。

故事的結局?該慶幸故事的結尾並沒有拖個一年半載最後慘烈收場,因為一星期後他身邊有了新人,一個月後就結婚。痛嗎?自己一直以來信仰的「靈魂伴侶說」被狠狠開一槍,瞬間墜入地獄,但心情也許就如歌詞中寫的:「在我心上用力地開一槍/人質在這一刻得到釋放/相愛的純粹落得如此下場/你滿意嗎/我們都別說謊。」

這一次,我是真的自由了,而且是脫胎換骨的自由,因為終於懂得什麼是自己最重視、最珍愛、最渴求的自由。後來我明白,要尋找靈魂伴侶,得先弄懂自己的靈魂,能和「靈魂的另一半」相遇結合絕對是種幸運、近乎奇蹟的美好,而像我如此壞脾氣又任性妄為的不完美靈魂,若真覓得靈魂伴侶,怕是「轟烈」到連自身都吃不消地宇宙爆發。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