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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乾任

「改天約個時間一起吃飯!」我相信,說過這句話的人不少,包括我在內,真的每次都會實踐此一「承諾」的人,不至於沒有,卻也是鳳毛麟角。

成熟的社會人都知道,那不過是維繫一點基本關係的「客套話」,當不得真,也因此,通常就此斷了聯絡,沒有真的約過吃飯,也比較不會生氣。

出現光說不做的客套話

同樣的道理,在職場中打滾,也有很多「光說不做」的客套話,如果聽到了,自己心裡有數,人家表面上是笑嘻嘻地答應了,實際上不過是「敷衍了事」,也就別往心裡去,計較為何沒下文?!

例如,和某個平日一直有連絡的客戶閒聊,無論對方多麼吹捧你的才能與專業,三不五時地對你說,要多多聯絡、要介紹其他的客戶給你、恨不得把你挖角過來……,卻始終只是聽著對方侃侃而談誇讚你,從沒有過實際行動,無論你是否真的心動對方的提議,你就應該了解,對方只是在說「客套話」,從來沒打算真的幫你介紹客戶,更別說挖角。

不吝於分享資源

商場上的謬讚,最多不過。反正只是動口又不動手,無本生意。人們以為,只要逢人開口笑(伸手不打笑臉人),嘴巴甜,多說些稱讚人的好聽話,就能維持關係,搞好人脈。話總是不自覺地越說越滿,卻始終只停留在嘴巴說說的程度。

如果說,吵架時君子是「動口不動手」,那麼,人際交往上,君子反而是「動手不動口」,嘴巴上沒說什麼漂亮的好聽話,卻很實際地出手相助。當合作的客戶需要工作來度小月,二話不說把自家的案子丟給對方做;當自己賞識的合作夥伴需要提攜一把,不吝於分享自己擁有的資源,樂意成為對方成長茁壯的助力。

小心動口不動手的小人

小人則是「動口不動手」,滿嘴漂亮話,滿口應承,對方什麼請求都能輕率地答應,還拍胸脯保證絕對沒問題,卻是回頭轉瞬即忘,下次再碰面時,提到同一件事情,找來一堆理由搪塞。

聽說,基督教的聖經中,「愛」是「動詞」(一系列的行動),不若今天現代人以為的,是「形容詞」(形容某人對某人的情感狀態)。如新約聖經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這段聖經經文在1970年代曾經被寫成民歌,當時十分流行,是以不是基督教徒也多半耳熟能詳)所提到的: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求自己的益處……。忍耐、恩慈、不自誇、不張狂、不求自己的益處就愛。

以行動力挺朋友

愛是行動,這樣的概念應該被引介回今天的世界。無論是兩性交往、親子關係,還是商場上的人際往來,對方願意為自己「做」什麼(行動),遠勝過對方說多少好話。能夠「兩肋插刀」,以行動力挺的,才是真朋友。願意伸出援手、釋出資源的,才是職(商)場上真正賞識你的伯樂,不是那些只會跟你窮哈拉,說一堆不著邊際的稱讚,畫一堆夢幻大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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