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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想想人生短暫,大家活得寬容、理直氣壯一點,似乎也沒有不對。


剛來瑞典的時候,日子過得飄飄的,像浮在雲上一樣,原來以為是語言障礙,後來發現是我台灣人靈魂對距離、度量、形容詞的感受,跟瑞典人大不同。
走路30分鐘?算近嗎?一小時?不遠嗎?


走半小時剩半條命
冬天積雪,電車經常被卡在路上,學生就有理由遲到,很像台灣放颱風假賺到的感覺。那天,電車當啷當啷地走,沒多久突然停了,然後是一串嘰哩呱啦我聽不懂的廣播,有人繼續待在車上,但大部分的人都走下車了,因為聽不懂,我緊張得腎上腺素飆高,鼓起勇氣用英文問了一位先生,他說電車要停20分鐘,工人要剷雪,時間如果允許就留在車上,再不然就轉車。
我抓著書包,緊緊跟著他下車,傻呼呼地問:「從這裡走到斯芬琳站要多久?」
「很近啊!很快就到了。」他回答得一臉無所謂,讓我心裡很篤定:「嘿!很近!那走路吧!」
結果我走了整整30分鐘,到學校時可以說剩下半條命,空氣又乾又冷,很少運動的我,流鼻血了。看我捏著一團沾血跡的衛生紙,印度交換生笑笑地說:「妳會習慣的。」
後來開始上課,瑞典語第一學期,有一課對話這樣寫:「愛瑪,妳結婚了嗎?」「唷!我結婚了。」「那妳有小孩嗎?」「沒有,我沒有小孩,那妳呢?蕊娜,妳結婚了嗎?」「我未婚,但我有兩個小孩,一個兒子,一個女兒。」課文下方註解寫直截了當:蕊娜是「單身媽媽」。啊!我該為這進步的社會擊節稱賞,還是保持傳統觀念?


未婚懷孕普遍現象
我對朋友說中文裡也有「未婚媽媽」一詞,指的是「非婚姻狀態下懷孕的女性」。
朋友說瑞典語裡的「單身媽媽」沒有任何貶義,只用來形容單獨與小孩同住的女性,不強調未婚或離婚狀態;因為在瑞典「沒結婚但有小孩」是普遍現象,別人管不著的事,沒有人因為有小孩所以必須得結婚,也就沒有「未婚懷孕」的社會壓力,或是小孩必須面對他人異樣眼光的問題,而政府對單身媽媽的照顧也一視同仁,甚至更好更多。


說是伴侶關係曖昧
嗯,想想人生短暫,大家活得寬容、理直氣壯一點,似乎也沒有不對。但又有另一件事讓我想不清了。同居人?女朋友?伴侶?有幾個瑞典詞,傻傻分不清。
有一段對話這樣寫:「布萊恩,你結婚了嗎?」「沒有,我未婚,可是我同居。」「哦!你的同居人是哪裡人?」「她是瑞典人。」「你呢?阿里,你結婚了嗎?」「沒有,可是我有女朋友。」
另有一行生詞補充,最接近的中文詞彙是「伴侶」。
住在一起叫「同居」,那個人叫「同居人」;如果只說「我有男女朋友」,就表示只是男女朋友,感情沒到要同居的地步。嗯!以上都不難理解。
那「伴侶」呢?在中文,我們用「伴侶」或是「生活伴侶」,甚至是「靈魂伴侶」形容跟我們發展感情,或長期走下去的人。
可是瑞典朋友說「伴侶」除了可以指工作伙伴,就感情上來說,是一個中性的詞,指涉很廣,簡單的說,就是「與我一起的人」,可能住在一起,也可能沒有,可能感情很深刻,也可能只是曖昧的對象,各種可能都有,也有單指性伴侶的,也可以包括同志間的感情。「意思很多唷!」他用上揚的尾音回答我。
啊!我快頭昏了。
朋友見我抓不到真義,就跟我補充:「近來有人用『伴侶』形容身邊正在跟自己發展感情的人,即便同居,也技術性地說他是我的伴侶,其實這是很冷酷的形容,既沒有說明到底是男女朋友的關係,還是進一步同居的關係。你暫且把中文裡正面的意思丟掉,就會明白的!」嗯,我好像有點參透了!


克朗小姐╱瑞典(留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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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