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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威鈞

向第一線人員反映意見時,不論公家機關或民營企業,經常得到的回應是:「請你填寫意見反映表,我們再向公司反應,因為上面只會聽你們的。」

 

一般而言,說比寫方便,會表達意見的顧客已是少數,會書寫意見者更是少數中的少數,除非涉及切身重大權益,否則,這項意見通常是不了了之。有時,書寫意見反映表,甚至會讓顧客覺得是一種處罰。

要求顧客書寫意見反映表可能緣於第一線人員「省事」心理,亦可能真是組織規範使然。若是前者,第一線人員無疑自絕歷練與成長機會,任由極為難得的顧客意見在指間流失,殊為可惜。員工應調整心態,留下顧客聯絡方式,代為填寫意見反映表,監控該項意見的流向、發展與結果,並回覆顧客處理情形;若是後者,則應分辨是單純的流程設計問題,或是組織文化根本就不信任員工。

員工更應思考的是,組織對待員工與顧客意見差異是否有改變的可能?若有,則大膽向組織提出改造企劃,創造組織、員工與顧客間三贏;若無,則將本項列入未來決定去留時的考慮因素之一。畢竟一個只問意見來源不問意見本質,而且不信任員工的組織,似乎是不太值得留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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