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接他電話,把他從臉書刪除,他寄來電郵就直接丟入垃圾箱。為了避免撞見他,她也減少出門。這是一個奇怪的窘境,她遭人愛上了,卻沒發生溫暖、歡愉及接納,而是距離、冷漠與抗拒。他跟她之間成了獵人跟獵物的關係,她氣喘吁吁地往前奔跑,躲避獵人不時射發的飛箭,而獵人一心一意想擁有她,緊跟在後,鍥而不捨。他說,他只想給她愛。她想,獵人不知道獵物只渴望自由。
終於,他放棄了,寫來最後一封郵件,「我過去愛妳,現在愛妳,未來更愛妳。妳會感受我的愛,也會感受不到我的愛。因為我愛妳,卻不關妳事。」她簡直暈倒,這人連寫信都像通俗情歌的語氣。總之,他不再來糾纏,這是好消息。她繼續過日子。本來就對他沒興趣,自然很快忘記,最好別人也不記得,因為她覺得被他愛上這件事挺難為情,希望當作沒發生過。
說被他追也沒人信
半年後,她聽說他愛上了另一女孩,天天寫情詩送鮮花摺紙鳥,行徑浪漫,轟動全城。她瞬間漲滿醋意,酸酸嘲諷女孩肯定看不上他那副尖嘴猴腮吧。但朋友說女孩十分感動,事實上讀過他情詩的人都很感動,大家推特來推特去,盛讚「世間難得如此癡情種子」。她尖銳質疑,「說不定這人很濫情,到處追女孩,給每個女孩寫情詩。」卻沒有人相信她的話。她氣急敗壞地說出他曾經熱烈追求她,嚴重騷擾她生活,就像上街踩到狗屎般叫人噁心。所有人只以驚異目光注視她,默默不置評論。
她帶著羞愧又憤恨的情緒回家,夜半睡不著,激動寫行電郵給他,「你不是說你永遠愛我?」他清晨即回,「我愛不愛妳干卿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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