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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上床,常拿喝醉當藉口,好像只要泥醉就情有可原,但真的只要喝醉,就做什麼都OK嗎?月子說:「因為喝醉,神智不清上了床,還能理解,不過最近很多妻子都抱怨丈夫不喝醉還不肯跟自己上床,難道神智清楚就沒法做愛了?」

真的醉了很難勃起

日本法律認為喝酒是自我責任,不會因醉了不記得了等理由就酌情免罪或減罪,像喝醉而踢壞看板,有人被罰30萬日圓;或在電車內因爛醉而摸了女人乳房,沒辦法說沒記憶就算了,還是要被罰款或判處徒刑的;更糟的是醉不成形而走路顛簸,掉到月台下,害電車停駛,不但可能被判2年以上的導致往來危險罪,若連來不及換車者的計程車費乃至突然停車造成乘客受傷及電車公司的營業損失等,最後會達數千萬日圓;也就是說,喝醉照罰,不是做什麼都OK的。
但關於性愛,喝醉是很好的免罪符,喝醉上床,與其說是尋求別人原諒,其實是讓自己能原諒自己,女人或許太久欠缺跟男人的肌膚之親而有點飢渴,因喝醉而錯過電車等,可以解釋自己為何無法抗拒男人勾引,或女人不想被認為是隨便就跟男人上床,喝醉會是好藉口;有的男人拿醉當盾牌,趁勢把女人帶進賓館等,山本說:「許多男人要是真醉了,就連勃起都很困難,因此真醉的不多!」
也有女人如由華里跟A、B兩男喝酒,3人都醉了,看B已睡著,便跟A做起愛來,A結果沒射精,或許他根本沒什麼知覺,但由華里喘叫聲不小,或許B也察覺,等於在看性愛現場轉播,讓由華里羞得從此不敢跟兩人見面。
男人趁醉上床,大抵會獲得原諒,但女人若因醉便憋不住性慾,在男人之間還會被暗稱為公廁,不公平也不得不小心!


《男女不思議 劉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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