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紅玫瑰與白玫瑰》:「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

張愛玲的小說寫情愛見血入肉,寫出多少兒女情長,其中《紅玫瑰與白玫瑰》裡這幾句,更是道盡兩種典型的女人在男人世界裡所扮演的角色,也常常被拿來引用,至今仍不時出現在網路上。

寧為朱砂痣 不做蚊子血

有一回在朋友的MSN暱稱上看見了這樣的句子,其實我有點小小的驚訝。

當然,比起朱砂痣,蚊子血顯然是太過不堪。一巴掌給拍死了,留下的痕跡就算擦不去,也只是個惹人嫌的污點,誰會想從一朵紅豔的玫瑰變成蚊子血呢?

朱砂痣比起紅玫瑰似乎不那麼風光招搖,但生在心口上反倒引起無限遐想,雖然隱誨起來,卻更顯曖昧,叫人暗自心動。

生為紅玫瑰的女人,大概沒有誰會選擇末了成為當一抹蚊子血;會落成蚊子血的下場,恐怕不是迫不得已,就是給蚊香熏昏了,才給一巴掌拍在牆上。要是遇上了電蚊拍,就連一點血跡也留不下了。

襟上飯粘子 不若明月光

紅玫瑰不想當蚊子血,白玫瑰變成飯粘子也不見得高明。

床前明月光,見得著摸不著,只能相思不能當飯吃,說起來也是百般寂寞,但好歹詩情畫意,回憶總是美;飯粘子就一點都不浪漫,盡是柴米油鹽之事,生活裡總是缺失大過美好,說起來也不怎麼樂觀。

這樣說來,不管紅玫瑰白玫瑰,似乎一嫁了就貶值千萬倍,原本各有風情如花似玉,結了婚,就變成男人眼中的一個疙瘩。這幾句話似乎結論就應了「家花哪有野花香」的道理,不管是哪一種花,結了婚就註定凋零。

不做蚊子血 也不當朱砂痣

說起來我覺得有點訝異,是因為掛上這個暱稱的女人,向來是朋友眼中獨立自主的大女人,男人遇到她只有乖乖聽話的份,當然她不可能是白玫瑰,甚至紅玫瑰似乎也不足以形容她的鮮明個性。

也許單單一句話當做暱稱,只是一時片刻的心神領會,只是看到了難免聯想到張愛玲筆下的故事,甚至就單從這幾句話來看,也覺得當今女人其實不該當蚊子血,也不該當朱砂痣。

因為在《紅玫瑰與白玫瑰》的故事裡,女人只是男人眼中的一個角色,或者說,這個故事原本寫的就是男主角眼中的女人,而不是女人自己的價值。蚊子血、朱砂痣、飯粘子與明月光,說的都是這個女人在男主角心目中的形象與價值,而且這個價值是對男主角所產生影響的價值,並不是這些女人在所有人眼中的價值。

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或許女人大部分呈現的價值,就存在於她的男人眼中,而在男人的眼中能看到的,也就是這麼多了。在這個邏輯下,不管是嫁了成為蚊子血,或是沒嫁化為朱砂痣,都是男人眼中所見。如今時代不同,男女平等,照現在的價值觀來看,女人當是既不做蚊子血,也不當朱砂痣。

管他紅白玫瑰 女人只管做自己

相較之下,紅玫瑰或白玫瑰也是男人眼中所見,著眼於做紅玫瑰或白玫瑰,把做一個對方眼中的什麼角色,當做愛情中的目標,豈不是本末倒置了嗎?

有一回和朋友聊起了這話題,我說張愛玲這部小說講的就是一個男人,終其一生為了要做別人眼中的某個角色而誤了自己的幸福,而且他自己眼中看出去的女人也是種種角色,所以一心想要當紅玫瑰或白玫瑰,同樣都是一種誤解。

那麼正解是什麼呢?

我說正解該當是先問自己想要的是什麼、喜歡的是怎樣的人吧?

雖然人與人相處,自己總是會在對方眼中成為某個形象,有些是真相,有些是假象,但若是一開始就沒有自己想要的,那麼對方眼中的自己是紅玫瑰或白玫瑰並沒什麼意義吧?

戀愛經驗比我多好幾倍的朋友說,愛情如果都那麼清楚明白,天下就沒有感情困擾了。原來很多人平時都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卻很容易在一頭陷入之後,只在乎自己變成什麼,忘了玫瑰只是別人眼中看出來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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