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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紅花

前陣子,小文忙著和有外遇的先生談離婚條件。十幾年來,她先生一直是個愛小孩、願意分擔家事、對丈母娘孝順、願意給太太自由的生活空間,同時也是主力賺錢養家的男人。小文是在毫無預警的狀態下,很偶然地在先生的抽屜裡發現外遇的照片,頓時怒不可遏,憤恨的情緒超過了傷心,馬上要求離婚,並且堅持要三個孩子的監護權、兩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且先生必須支付養兒每個月的生活費五萬元,直到孩子們大學畢業。

 

小文的先生因為心有愧疚,所以立即答應妻子提出的一切條件,幾乎可說是孑然一身地搬出住了十幾年的家,他另外在外賃屋而居,每逢週末再依小文的交付,來接孩子們去上才藝課或郊外踏青,小文就可有一整天獨自放風喘息的空間。

外遇夫懷疚離婚 協議條件全允諾

 

這大概是我聽過離婚過程最平順、最迅速、最不拖泥帶水的分手夫妻了!通常辦離婚的夫妻,總會在孩子的監護權上面爭吵不休,關於金錢分配,那更是不爭到法院見絕不罷手,婚後購置的房產依法是一人一半,但小文開口全要,她的先生也立刻男子漢氣概地說:「統統都給你!」身為小文的密友,我說,「妳前夫因為外遇被捉包而心懷歉意,接受所有妳開出的離婚條件,往後你們難免會因為接送孩子而見面,這時還是盡量保持優雅的風度,好好地說再見吧!」

小文卻對我的建議不以為然,她氣憤地說,是前夫犯錯在先,離婚的條件他自然沒得選,監護權、房子、每個月的養育費都是她應得的,既然他當初選擇了偷偷外遇,就沒有資格和立場來爭取這個家的一切。

聽到小文這麼說,我放下咖啡杯,搖搖頭,輕輕嘆口氣!

得了便宜別賣乖 愛的付出不是應該

 

小文呀,請妳聽我說。

如今妳已經恢復單身,正開始積極尋找人生的下一個伴侶,也許有一些兩性之間的姿態妳必須要做調整,未來才能找到妳想要的幸福。

男人有外遇,犯錯是事實,法律也保障了夫妻離婚的權利與義務,但是,妳必須了解,擁有正職且每個月均有繳付房貸款紀錄的前夫,如果堅持要和妳談房子一半的所有權,堅持要爭取三個孩子的監護權,那也是他站得住腳的權利。他雖然慨然答應妳提出的所有離婚條件,妳在承接之際,卻不應該認為「這些都是自己應得的」。

想想以前,過年時,妳想回娘家團聚吃年夜飯,妳的婆婆因此配合到妳娘家去過除夕,妳覺得那是應該的,反正都是全家一起吃年夜飯,在哪裡吃都一樣;早上妳想睡久一點晚起,妳前夫就早起負責把小孩帶去公園玩、好讓妳可安靜睡覺,妳覺那是應該的;妳前夫煮的水餃太爛或是做的炸醬太鹹,妳覺得在客人面前說出來笑罵是應該的,因為這樣才會進步;每次妳的哥哥嫂嫂要去國外旅遊,幾乎都是妳前夫負責機場接送,妳也說那是應該的,因為妳的哥嫂就是家人,而且前夫自己開公司,行蹤自由度高,接送一下有什麼關係。

在婚姻的關係裡,所有妳前夫為家庭的付出,妳都覺得那是應該的、理所當然的,直到現在辦離婚,妳依然認為,所有妳開出的離婚條件,他毫無異議地答應,那也都是應該的。

心存感恩與謝意 下一站找到幸福

 

在兩個愛人或家人彼此生活的空間裡,我認為,所有的付出與努力,都不應該被當作是「理所當然」的。相反的,如果我們能時時刻刻把對方的付出當作是一份福賜,我想,對方會因此而感到被鼓勵、被珍惜、被看到,感情才能像是涓涓的流水,流得清麗、細緻、長久。

天底下不管是父母、孩子、情人,或是配偶對我的好,我一直謙卑不敢抱著「那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想法,我總是懷抱著謝意去領受家人所帶給我的一切小小幸福,先生為我倒杯水、先生帶我去吃小吃、先生買回來一包咖啡豆、先生洗澡時順便刷了廁所、先生開車載孩子去打球,所有這些細微的動作,都是我眼裡的福賜,而不願當作是他為人夫、為人父的理所當然。

親愛的小文,但願妳能因為這樣的體悟,找到妳的下一站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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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