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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希

妳曾經這樣喜歡過一個人,晨起時,想著今天能見到他,妳便笑得喜不自禁,連起床氣也消了;走在經過他教室或辦公室的長廊時,妳會自以為不明顯地一直偷偷凝望著那個方向,不論距離、角度,也不論看不看得到,妳就是這麼望著,因為妳認為這樣就能更靠近他一些;在一片人群中,妳總是忍不住地搜尋他的身影,然後默默地凝望著,不讓任何人發現,包括他,因為妳連招呼都不敢打;最後妳練成了能在一群人的聚會中,一眼認出他,妳會把這件事開心地藏在心裡,視如珍寶,因為妳認為那是通往他的道路之一。

 

妳喜歡到即使明知道沒有可能,卻還是無法自拔;即使他只是看妳一眼,妳也能笑一整個禮拜,因為妳覺得那樣就代表妳在他的眼裡;妳看見他身邊有好多女孩包圍,但妳告訴自己,等到他知道妳的好,他的眼裡、心裡都只會有妳,妳告訴自己,努力就可以把不可能變成可能。

可是親愛的,妳忘記了那一個眼神可能只是剛好;妳忘記了那些女孩就是因為他的默許才能站在他身邊;妳忘記了有些事情是徒勞無功的,包括愛情;妳忘記了妳依然是妳自己,不是為了他的一個眼神而活。

當然妳也只是剛好忘記了而已,當妳想起這些所有,妳就能繼續妳的美好生活,不再卑微了妳的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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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