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離婚率飆升了?還是名人離婚事件被放大報導?最近一打開電視新聞,總會看見又有人離婚,伴隨離婚而來的紛爭,除了贍養費,還有小孩監護權。
有人問:「大老婆不是說沒拿到錢?」有人答:「當然拿到了,而且一大筆,否則怎肯簽字?」又有人問:「小老婆難道不是為了錢?」有人搶答:「對呀!不過妳以為大老婆當初為什麼嫁他?難道不是為了錢?」
沒人相信這是真愛
一切都是為了錢?所以是那男人不值得愛嘍!而女人們明知他是個爛人,還願意為錢和他在一起?當事人可都是信誓旦旦,一切只為了無可遏抑的狂愛。前妻露出美麗的微笑說:「若再選擇一次,還是要愛他。」外遇新歡也吸著鼻子說自己無怨無悔,就是要愛他。
而男人呢?一下說最愛是前妻,一下又說外遇才是真命天女。但是為什麼整個社會都沒人相信這是真愛?大家談論的都只是女人拿到多少錢?或是男人到底有沒有錢?是不是要利用女人弄錢?
從前也曾在文章中,奉勸女人「情不在了錢還在」,被背叛之初要冷靜,先把該爭取到的錢拿回來。但是現在看這一片紛亂,卻又納悶起來:為什麼想分手就要拿錢出來換取自由?如果愛可以用錢買到,不愛了也可以用錢賣掉嗎?如果用錢買得到或賣得掉,那還叫做愛嗎?
也有些人離了婚就用盡全力搶孩子。又有人評論:「女人當然要把孩子留在身邊!將來分家產肯定有他一份!而男人保住孩子,除了傳宗接代,也預防以後和那女人有金錢瓜葛。」
可不可以修改法律,讓愛或不愛都不能換取金錢?錢讓愛變得醜陋,也讓不愛變得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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