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樵一
時間管理的書,總是教導我們應該按照工作的優先順序,替自己製作每日、每周、每月的行程表,以管理工作進度。重要而緊急的事情先做,不重要且不緊急的事情後做……,諸如此類。
看到盡頭 捨棄不可能完成的計畫
不少人也會根據此一法則,制定管理工作進度的流程表與行事曆,但我發現,似乎總有一些視為不重要的工作,一再被其他重要的工作推遲,然後過了很久很久之後,才心不甘情不願的從行事曆中將之除名。
我的老師語重心長告訴說,他開始減少買書,讀書範圍也開始縮得更精確,因為他逐漸看見自己的天花板,感受到人生有限,不能再像以前那樣想買甚麼書就買,必須把有限的時間和精力放在真正重要的地方,其他一些雖然也很有興趣但實在不可能有時間完成的計畫,只能捨棄。
明列清單 停止繼續執行的計畫
後來我從《零偏見決斷法》一書中讀到作者希普‧希思&丹‧希思的一個建議,幫自己弄一張「不要繼續做下去的清單」,停止某些事情不要繼續做下去。和其他人總在新年規劃新計畫不同,柯林斯每年都會替自己弄一張不要繼續做下去的清單,評估應該停止繼續執行的計畫。
常常我們因為某件事情已經投入了時間和精力,執行到某種地步後,卡住了,毫無進展,甚至出現不良效應,但因為捨不得捨棄已經投入的沉沒成本,繼續加碼投入時間和精力,然後一直下去,因為我們始終相信,只要堅持到底,一定能夠有所成就。
加碼投資 因為不願認賠退場
人就是無法對已經投入時間和精力,卻又表現不佳的事情放手,進而還會選擇再加碼更多時間和精力,縱使未來已經明顯不看好。經濟學者以「沉沒成本謬誤」解釋之。後來有學者指出,除了沉默成本謬誤的干擾之外,人心的預期後悔原則、計畫的完成程度,還有自尊放不下等原因,也會促成我們繼續加碼投資,不願認賠退場。
那麼該如何完成「不要繼續做下去的清單」?
可以考慮一下,這件事情是否是自己真心喜歡?獲得報酬是否真的那麼重要?不做是否會後悔?把時間和精力省下來的話,有甚麼事情是自己想做的事情?有甚麼是因為為了執行這張清單而被迫捨棄的?
捨棄自尊 集中精力做想做的事
透過客觀評估,分析繼續執行清單中的項目的利弊得失,歸納出一份不要繼續執行的清單,無論已經投資多少心力和時間,放下自尊心,儘管捨棄就對了。西方有句俗諺說得好:「一鳥在手,勝過百鳥在林。」當我們捨棄了不做的事情之後,才能把有限的時間和精力集中在真正想做的事情,才不至於落得兩頭空。
註:沉沒成本是管理會計中的一個術語,主要用於投資決策,指的是業已發生或承諾、無法回收的成本支出,如因失誤造成不可收回的投資。沉沒成本是一種歷史成本,對現有決策而言是不可控制成本,不會影響當前行為或未來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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