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小倩跟我提及她一位男性朋友的困擾,他與父母同住,女友借住幾天後,要求要搬進來。他不知道要如何拒絕,才不會傷感情?
她要的他不想給
他不想讓女友住進來,並非顧念父母的感受,而是不想讓自己受束縛。因為女友想要同居的動機,有一半以上是為了監控他的行為。從前她難免因為他經常無故失蹤、或沒有事先報備行蹤而感到困擾,如果能同住在一起,不就可以生死兩相隨?
女友打什麼算盤,他心裡清楚。她所要的,正是他不想給的。他需要自由呼吸的空間,並非想做壞事,而是隨興慣了,至少不想失去哥兒們半夜找他去喝酒的樂趣。一旦她住進來,這種男人鬼混的行程勢必要經過她同意,甚至要找她一起去,這就掃興了。
她想要同居的理由如此特殊,他要拒絕就顯得更不容易。我一直主張男女同居前一定要想清楚,而且這個決定必須要自私一點,寧可你搬去對方家住,不要讓對方搬進你家來,畢竟「請神容易,送神難!」若有一天兩人相處不愉快,自己要搬出去對方的家比較簡單,想趕走對方就很不容易。
其他還有很多細節問題,例如,生活習慣的磨合、分配支出的攤付、家事分工的協商,都是同居之前要先想清楚的事情,以免住在一起之後,感情摩擦更多。從前的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對現代同居男女來說,不用等到過正式的婚姻生活,光是規劃不善的同居相處,就可以讓愛情提早走到盡頭。
至於以「同居」來「試婚」,那就更多此一舉,因為成本實在太高。不如兩個人安排一趟長途自助旅行,是否合適共度此生,答案會在旅途上累積的衝突中分曉。
《幸福人哈啦》吳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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