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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都在西門町晃等客人,後來警察穿便衣來抓人,或有時附近阿姨看我們生意太好,也會通報警察,這邊小姐幾乎都被抓過,後來大家就跑遠一點到淡水、北投、新北投捷運站,還有三重中興橋下。以前被抓,我都選擇被關,不要罰錢,反正坐牢兩三天,還有飯可以吃。後來實在被抓太多次,我就不做了。朋友幫我介紹一個男人,他是電纜線工人,我們在一起幾年,我39歲了,他每月會給我錢。


我18歲因懷孕,嫁我前夫。我爸是老兵,媽生完我跟我弟,就走了,我是外婆帶大的,高中沒畢業去中部找朋友,朋友介紹前夫給我認識。剛開始前夫還有工作,可是我生完第三個兒子,大女兒7歲大時,他就懶得工作。他妹幫他找好送貨工作,他也不要,於是帶我到台中中山公園接客。我不做,他會打我。看在小孩份上,我才去做。
剛開始我不懂,就在公園走來走去,有客人上前問我「要不要去?」我跟著客人,他叫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那時我28歲,接的客人都是5、60歲。一個1500元,每次做完才剛出旅社,前夫就在外面等,把錢全部拿走。
這錢不好賺,有些客人會賴賬,後來我都先收錢。工時也不一定,碰到難纏的客人要求姿勢多,要不停換姿勢;有時客人翹不起來,真的很累。有些客人則很阿沙力,很快,一下就好,還趕我走。說實話,偶爾遇到3、40歲,年輕體力好的客人,我會覺得舒服,做到後來,我該享受就享受。


寧當小三不再婚
我曾逃到台北,又被前夫抓回去。後來我離婚,回北部家住,因為不會做其他工作,就一個人到西門町接客。

我在台北,有什麼辦法?後來前夫的妹妹叫社會局把三個孩子安置在寄養家庭,國家在幫我們養孩子。我透過老大,一直有跟孩子電話聯絡,現在他們在外租房子,半工半讀,社會局有補助。
我沒給他們錢,他們說會自己賺。我沒說自己做性工作,也沒說有男友,不想讓他們煩惱。我現在什麼都不想,只想輕鬆過日子。
我現在跟我弟住家裡,爸有月退俸,不用我們養。我有男人依靠,也不用工作,每天就在家玩電腦。我男友有老婆,但兩人早分居,他跟我在一起主要也是為了性,當然我們還多了點感情。既然結婚不好,還要離婚,這樣最好,假日就到旅館。

如果男友離開,再找啊,天底下男人多的是。女人活著,還是要靠男人。像這邊阿萍不接客以後,也交個老男人,我們沒事就來西門町找攤販朋友聊天。有時附近女攤販會嗆我們不工作,我是隨他們講,可是阿萍會回嗆:「你有我們的本事嗎?」有人說我因年輕時跟著不同男人被虐待,變得有點遲鈍,我不覺得,我現在很快樂,沒什麼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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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