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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外朋友到台灣的第一個反應就是盯著眼花撩亂的商店說了句:「oh,my!」他為台灣的店家之多而驚嘆。他很好奇,如果人人當老闆,誰當員工呢?答案當然是,能不當別人的員工就不當囉!

其實當老闆不一定賺錢,而台灣的小販們相信也知道這個道理,但很多的人還是選擇了寧可失敗或是少賺點錢,但仍想試一試的心態。因為在台灣,公司根本把勞保局當空氣,身為勞工階層的員工們除了做好自己的工作外,還得扮演自己的人權律師。有時就算將勞基法背得通透,還得看你的老闆是不是肯聽,還是想賭一賭你到底有沒有那個時間和膽量去勞保局告狀。

在台灣,說制度沒制度,最近又有一種最最可惡的惡性流行,就是分明工作內容設計不良,還談責任制,存心留人加班不付錢,真是冠冕堂皇的正當騙子。仔細思考,這種老闆就像是在麵攤點了一碗牛肉湯麵,還硬要拗牛肉來吃的小人。

有鑑於此,大部分的新生代都抱持著就算開店或擺地攤賺不了什麼錢,也寧願做自己的主人。台灣的眾老闆們,如果你也是不及格中的一員,試問,你躲得過勞保局,躲得過自己的良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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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