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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離鄉讀大學,在上下舖的鳥籠宿舍住了一年,難以忍受,決定在大二時搬出來,到外面和打工認識的大姊姊一塊住。


大姊姊已經畢業準備考託福,對我這個剛到書店打雜的小妹妹很照顧。大一下學期,她聽到我想搬出宿舍,主動提到她租的一房兩廳有房間,建議我搬去和她住,分租費用算下來比套房便宜,也有人照應。
我們原本感情很好,但搬進去後就變了。公寓安靜舒適,格局寬敞,我剛住時覺得撿到寶,不懂先前室友為何要搬?住久後,我發現有些東西找不到,例如想泡花茶,找不到瓷壺,問大姊姊有沒有看到,她說沒有,但隔幾天又出現。


貼身泳衣不翼而飛
有次急著出門,抓了鞋架上的靴子,腳一放進去,糗大!怎麼拉鏈會開腸破肚,只好換別雙穿,一路上都很懊惱,靴子沒穿過幾次,何時壞掉我卻不知?
這些小事,無法解決也只能忘了。後來大姊姊和朋友到菲律賓玩5天4夜,說會住高級飯店,在海邊戲水。她出門後,同學找我去游泳,我想起那件花了幾千大洋買的泳衣,但找了半天,房子快被掀了卻找不到。難道是上次去游泳時弄丟了,不可能啊,我記得回來時還小心翼翼洗好,放浴室晾乾……懷疑自己健忘症和不想隨便冤枉別人的心情,讓我坐立難安好些天,想起大姊姊出門前說過要去買泳衣,該不會?
大姊姊回來後,我問她是否看到我的泳衣,她臉色平靜,回答「沒有」。怪了,那泳衣會在哪?隔天趁她上班,我闖進她的房間,當手伸進那個堆滿髒衣服的洗衣籃時,既緊張又自覺像變態,翻到最底部,看到那熟悉的花紋,憤怒燒得我臉色脹紅。
氣人的不只是她不告知而拿別人東西,而且說謊裝無辜!那件泳衣即使無辜,我也不要了,因為可能和別人肌膚相親的事實,讓我覺得既噁心又被欺騙。我還拍照當證據,想著是不是該攤牌?無奈的是,我什麼都沒做,日覆一日,天真的等大姊姊主動說「喔,我不小心拿錯了。」但她一句也沒提。
我心死了,既然家裡住了賊,誰還能住下去了?最後也只能搬家了。


長天╱北縣(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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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