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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彥亨

生於濾過性病毒猖獗的1950年代末,不幸在九個月大即罹患小兒麻痺症,直到1966年因有復健醫學中心的創立,台灣開始引進物理治療的觀念和技術,這才有機會接受系統性的治療。這所復健中心位於當時頗偏僻的石牌,且是在一條農舍密集的長巷裏,非常不起眼。時至今日,這家已改為C醫院的復健中心,比起外面大道上資源豐富的V醫院,即使是在石牌漸趨繁榮的情況下,依舊目標不明顯,常令外地初來的訪客遍尋不著。然而,在我心目中,C院比V院有份量,因為從小就在C院讀書和治療,已培養出特殊的情感。基於此,除了復健及骨科,連腸胃、胸腔、家醫、耳鼻喉等各科也都在C院看,前後超過20年。若從1968年以院童的身份算起,更長達43年。

很遺憾,這樣持久的賓主關係還是破裂了。今年3月因鑑於候診室電視節目不妥,對病患易造成疲勞轟炸,遂再度向院方反映。透過專線傳達意見時,社工人員應對不佳,心中頗憤慨,便趁著參觀水療的環境,順便跑去理論。雖說是理論,尚不致於大聲喧嘩、破口大罵,或破壞公物等,而且社服單位也遠離病房和診間,完全位於較簡陋的舊區。若社工人員能本著來者是客,先道歉一聲,頓時就可小事化無事。可惜對方懶得處理,趁我和另一位人員在交談時,偷偷以手機通知警衛到來。試想本身該負責的事,一概塞給警衛,那醫院何須僱用服務人員?

警衛雖以勸導方式帶我離開,相信10個人有9個不高興,畢竟這就是趕客人走。更荒謬的是,步出行政舊區,來到庭院稍事休息,竟然又有另個警衛在監視,深怕我又跑回去理論。實際上那天是週六,社服單位早已下班,再者我也不想爭論。可是我一開步走,警衛就亦步亦趨,跟在後頭,連到洗手間也尾隨而來。有必要如此緊迫盯人嗎?假使一時抓狂,與警衛起爭執,又推又碰,縱然對方自知無公權力,不敢妄為,但我若站不穩而跌成重傷,誰該負責?

事發後,向院方抗議,院長室也願派人致歉,只是從頭到尾,包括當事的社工人員在內,全推說警衛是剛好巡邏到舊區,見爭吵而及時勸離。這真形同性騷擾者,只要死不承認,無人作證下,能奈他何。至此我已無心追究,無耳聽取改善之說詞,更無意配合虛偽演出,所以當面拒絕道歉,也等於拒絕往來。對方是醫療服務業,想必明白一旦趕走客人,此後駟馬難追,更該知道警衛一出現,再單純的事也無轉圜之餘地。

或許是消費者意識高漲,也或許是找到又近又便宜的一級大醫院,如今對於C院已無絲毫感覺。唯一確知的是善緣不易結,其維繫更難,若有一方不懂珍惜,即令堅若磐石的緣份或關係也會崩裂瓦解,剎那間化為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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