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丈夫要求妳到夫家工作,妳會如何回應?
一位丈夫問妻子:「老婆。妳可以辭掉現在工作,到公司來幫忙嗎?」
妻子面有難色,真的很猶豫。
丈夫耐心解釋:「這是家族企業,爸媽年紀大了,打算把這家業交給我,我不能不做。」
妻子見丈夫誠懇的模樣,心想更難拒絕了,囁嚅地說:「可是我真的不熟這個行業,不知道能不能勝任。」
丈夫:「老婆,我只信任妳一人。何況爸媽都非常誇妳,沒有妳在我身邊,爸媽肯定會擔心家業在我手上不保。」
丈夫抬出了公婆,她完全無法拒絕了,於是她辭了原先工作,到夫家工作。然而到夫家工作,讓她有老闆娘的光環,但實際上卻毫無勞基法的保障,比任何人工時還長,員工還有下班時間,而她回家,還得和老闆老公討論公事,永遠加班,卻從來沒有加班費,也沒有年終獎金。
老公的錢不是她的
她有苦難言,也不敢發作,因為一旦抱怨,就會被打槍:「老公的,難道不是妳的嗎?」問題是,這是大大的誤解,因為老公的錢,從來就不會是她的,就算入了她的帳戶,也會被說成,「那是寄放在她的帳戶管理,方便她支領家用而已」,縱使試圖鼓起勇氣要求自己應得的部分,也被夫家標籤著愛財的女人。於是她就這樣扮演著無薪長工兼好媳婦的角色多年。
一日,丈夫質疑她帳目不清,她心灰意冷,不想再工作了,連「辭職信」都不知道該寫給誰,就默默離開公司。
不久丈夫竟寫了封存證信函給她,要求她返回工作崗位,於是她無奈到律師樓諮詢。
「律師,我老公這封存證信函說我無故曠職,如果不回去工作就告我,那我可以跟他請求多年未付的薪資嗎?」律師困惑地問:「依信函所說,妳是公司聘雇的職員?」她苦笑著:「我也是現在才知道自己是員工哩。」最後,這案件不是勞資爭議落幕,而是夫妻離婚財產分配結束雙方關係。
所以如果再問:「妳是否要到夫家工作?」建議不妨先想清楚,除了老闆娘光環、賢內助的美譽外,可還有自己在職場上正式的位置,是合夥人、員工或志工?
《愛情臉書 賴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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