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在銀行上班的法務人員。我習慣提早到法庭旁聽,蒐集資料之餘,還可以累積臨場經驗。
那天,正好是去「很鄉下」的法庭。原告是名約莫50歲的女子,染髮紋眉,感覺是下了庭就會刁根煙的那種類型。訴之聲明是被告頂讓她的店卻不付錢。至於被告,則是年約45歲的女性,紋眉紋眼線,頭髮粗糙,腳踩恨天高。
法官用台語問被告:「妳頂讓她的店,為什麼不付錢呢?」
被告說:「之前她要聘僱美容師,我想自己會理髮也會作臉,就來應徵。但做沒幾天,她就問我要不要頂她的店?還說,她會來幫我,教我怎麼開店,我想想也不錯就答應她了。哪知道,她來一天就拿走一樣東西,一下子把剪刀拿走,隔天又拿走吹風機。法官大人呀~你有看過哪家店頂給人家,卻沒有生財器具的?」
法官轉而問原告:「為什麼妳店頂給人家,還把生財器具拿走?」
原告此時笑咪咪的說:「法官呀,我那個店是做黑的啦~要剪刀、吹風機做什麼?」然後自己摀嘴大笑。台下的我,聽到這段陳詞也不免傻眼。
法官大拍桌子斥喝:「欉蝦米呀~開黑店很光榮嗎?」
就在此時,被告突然說了一個讓我更傻眼的話:「啊好~她說是黑店,可是連棉被都拿走欸。」
法官一句話也說不出來,而我,已經笑到飆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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