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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可以為愛受苦受累,做牛做馬,但無法忍受被背叛。離婚11年,被遺棄被否定的痛已經淡卻,內心的傷痕,卻是經過好一番的掙扎才重生。


搖尾乞憐更惹嫌惡
記得前夫在離婚前,常說他對我「哀莫大於心死」,要我「置之死地而後生」,要我給他自由,他終於找到一個可以與他心靈契合的人。那時我只求他不要說「不要我」,很多沒自尊的事都做了,搖尾乞憐要他再給我一個改過機會,像一個孩子不知道做錯什麼事,一昧檢討自己「錯了」:不夠溫柔,脾氣不好……像小時候面對媽媽責打我沒照顧弟弟,哀求媽媽不要打我,我會聽話……
那年我22歲,他剛退伍,我們認識一年就結婚,我極度渴望有自己的家。婚姻中在原生家庭不曾有過的滿足,在前夫身上索取。我們的個性很不同,我外放,他內斂、壓抑。我是氣過發洩完就沒事,但他不是,但我並不認識真正的他。15年婚姻中他陸續有精神出軌,我也都在他矢口否認下被安撫,但那是暴風雨前的寧靜,每一次他的出軌,他就會對我很好,讓傻傻的我覺得自己是世界最幸福的人。
11年前那次外遇,他攤牌,告訴我他無法繼續跟我生活,要我放了他,給他自由。我吵吵吵,哭哭哭,他夜不歸,我像一個怨婦等一個變心的人,施捨一點關愛的眼神,但如此只是讓他越看不起我,越遠離我,每天被他數落我的不好,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怎麼改都趕不及他的批評與挑剔,自信崩潰,開始歇斯底里。


走投無路遇金光黨
女方離婚後,他變本加厲要離婚,我活在地獄般,誠惶誠恐怕自己不討他歡心。他逼我搬出去,我只得到大陸暫住一個月,冷靜後自問,為何我要這樣對待自己?讓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如此傷害我?回來後,我答應離婚,他連協議書證人都找好了,其中一個是他女朋友。
離婚後,我身上只剩他給的20萬元,一夕間被金光黨騙走15萬元,欲哭無淚,一切跌入谷底,原本他答應我可以住到找到地方再搬出,但離婚後第二天,一大早6點多就打電話要我搬家,我幾乎崩潰。
婚變我進入信仰,一次次哭泣,一次次透過上帝的愛幫助我走過死亡幽谷,那是段痛到極點的傷,讓回憶回出生時被父親遺棄的痛,不斷上課幫助自己復原,重新找回自我價值與自我認同感。
表面上那是外遇問題,深層的痛更多來自原生家庭,特別是與父母親的情感連結,如果愛足夠,基本生命的愛的養分夠,或許,我就不會早婚,將生命自主權期待一個也是不健康的人來承擔。
走過這場生命的風暴,我寬恕了生父,也寬恕前夫,最重要是找回自己,安慰了自己內心受傷的小孩,讓過往的傷痛在生命中歸檔。我還是感謝前夫,沒有他,就不會有重新檢視生命的機會。至於他也用同樣方式對待當初外遇對象,我無權置喙,但我知道,我已走出棄婦的自憐自哀。


真的置之死地後生
回首昔日,每個人處理傷痛方式不一樣,但真的必須好好面對內心感受,誠實面對自己,而非在傷痛中不放過自己也不放過別人,不甘心只會惹來更多不甘心。離婚不可恥,不面對才是最大的傷害。離婚讓我真的「置之死地而後生」,死裡再次復活,展趐飛翔自由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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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