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 葉繼元

從警校畢業後,大約21歲時。我念高中時開始對外觀感到困擾,不喜歡自己典型男性的陽剛氣質。警校普遍有髮禁規定,後來才解禁。頭髮被剪時,我會有奇怪的感覺,覺得頭皮涼涼的。

我兩個弟弟都是軍人,父母做小吃生意,因為家中經濟狀況不好,家人希望我有穩定的公家收入,才去念警校。警察可說是速成職業,受訓兩年,通過國家考試,就可以成為警察,比起大學畢業再當兵、就業,時間快很多;也比高普考容易,錄取率相對高。

我當警察後,先進入保二總隊刑警大隊,幾年後,我申請調到科學工業園區,就一直維持長髮。因為蓄髮,我不斷被記申誡,最多的那年累積36支,平均1個月3、4支,功過相抵後仍有17支申誡(滿18支會被免職)。總隊長跟我談,想把我調去比較偏僻的單位,少跟人接觸,別人比較不會有意見。長官覺得我是問題人物,不想給我考績甲等,但我平常績效很好,有很多嘉獎,也有主管很挺我,覺得蓄髮不是問題。事實上,沒有民眾檢舉過。平常我大多綁馬尾,值勤時也從未遇到有人問我到底是男是女,頂多會有人好奇:「男警可以留長髮嗎?」我都回答:「女生也可以呀!為什麼男生不行?」

做自己不想被歸類

迫於壓力,我只好被調去貢寮,在核四廠內擔任保警,像保全一樣,負責管制人車出入,不太需要跟人接觸。我想,警政署擔憂的是一般民眾觀感,如果無法從內部解決,就要尋求外部支持,讓更多人思考性別刻板印象的問題,社會才會漸漸改變,長官的壓力也會減少。警察象徵紀律、榜樣,如果男警可以留長髮,就能打破刻板印象,鬆動一般人對性別的認知。

同事大多覺得留長髮對工作沒什麼影響,有必要一直處分嗎?但大部分人覺得剪髮又不會痛,幹嘛這麼堅持?硬著頭皮撐一下就過去了,何必把自己搞得快沒工作?家人知道我被處分,會有衝突,但我希望達到的目標是讓警政署改變規定,就必須付出代價。

很多人說,你想要有女生的樣子,去變性就好了。但我不想當女生,也沒想當男生,比較接近中性狀態,性別對我來說不太重要。我也不太重視性,覺得陪伴比較重要,我只有國中時交過女友,像青梅竹馬。現在,我沒有太多慾望,一個人蠻自在的。

頭髮是身體的一部分,如果可以保護頭髮不受傷害,身體與心靈都會覺得安全。許多困擾、歧視來自這些分類與既定印象,我不想區分自己是男是女。平常,我男女裝都會穿,也會化妝。我不為了吸引誰,打扮只是為了自在、舒適,也慶幸自己沒有被歸類在哪一種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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