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這間小店每月都虧,但我就是想有自己的小店。我48歲,復興美工畢業後,從小美工做起,做到創意總監。我待過迪奧、蜜絲佛陀、佐丹奴跟LeVI’S等國際品牌,30幾歲時,覺得創意乾枯了,出國念書。近年在中國做行銷總監,在上海工作快10年。台灣文創產業很癟三,做張A4平面,給你7、800,不夠有名,也接不到什麼案子。我朋友曾是創意總監,現在最多接家樂福的文宣設計。
從國外念完書,回台灣時,我決心畫插畫,參加國際插畫展。我去便利店當店員,也扛過樹,超重的,可是薪水一天有兩千多,從清晨4點做到下午3點,我做一個月就受不了。那時創意市集開始興起,我賣手工書,也在誠品外擺攤跑警察。
去當警衛 覺得卑微
當警衛的半年是我創作量最大的時候。那是個中上階級的社區,我看到不同的人,也越來越憤世妒俗。我覺得為什麼有人就是命這麼好,而有人拼得要死,過得很慘淡?有住戶說我看起來不像會當警衛的人,應該是來玩的,我說我真的是來賺吃飯錢的。
有次我的褲子破了,我一整天分發信,站門口說你好,都沒人告訴我褲子破了。原來穿上警衛服像戴上小叮噹的石頭帽,大家知道有你,但感受不到你,你是個完全不重要的存在。
我家房子出租,租金給父母,房貸我付,我再另外租房子住。當警衛月薪兩萬多,東扣西扣剩不到3千塊吃飯。我把可樂果敲碎,跟飯、蔥花一起炒,再加豆豉辣椒,這個窮人飯很好吃,熱量很高又吃得飽,這樣過一年。那時專注插畫,很多時候我邊畫邊哭,感動於自己為了創作,把一切全拋開,15年的女朋友也掰掰了。後來父母無法接受,我又回去上班。
過去有地位時,在外遇到合作廠商,對方很大聲介紹這是LeVI’S創意總監,覺得認識我可以炫耀。而我在當警衛時,當時的女友跟朋友都不敢介紹我是警衛,而是說我在接室內設計案,我沒怪他們,這是台灣社會造成的,但我感觸很深。
想寫劇拍 等待伯樂
朋友覺得我很幼稚。我是獨子但父母不太給壓力,他們只是覺得我應隨波逐流,在辦公室聽老闆的話。我不是不了解職場,否則怎能做到總監?如今我單身,又沒家庭壓力,與其為了那每月數萬元低聲下氣,不如斷腕為自己的計劃下賭注。
《心經》寫「心無罣礙,無有恐怖」,我深信人沒有欲望,腰桿會挺得很直,不怕任何東西,錢賠完,再去賺。我現在寫電影劇本,有人願意拍,不給我錢也好;我不能否認錢很重要,可是不希望人生只追著錢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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