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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看到一則員工與顧主因為薪酬與福利問題,鬧上法院的新聞,心中真是百感交集。

吝於付出的企業,總是「被同仁要求到最後一刻時」,才會答應給予若干福利。於是「有吵才有糖吃」,成為公司與員工的「拉鋸戰」。在這樣的公司,「不吵」是一種「損失」,因為「被動」已成企業的文化。

【心得分享】

一家願意「為群體謀福利」,而非「為自己個人加福利」的企業,才值得為其打拚。

在沒有外在要求之下,一家願意隨時「主動」給福利薪酬的企業,才是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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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