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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絲飄

我的朋友吉娜和男友交往4年,家人已經開始死命催婚,而她既沒有抱持不婚主義,也很愛小孩,也覺得男友似乎沒什麼大毛病,但就是對於和這個男人結婚充滿了猶豫,一點幸福的把握都沒有。

根本不喜歡 卻也捨不得丟

思來想去,吉娜決定採取折衷辦法,就是先同居試看看,結果第一個月兩人就吵得不可開交,原因是男友完全無法理解她已經有了一個大衣櫃、一個大衣櫥,為什麼還想在門後釘掛衣架?

她說,她的男友為此氣得七竅生煙,還特地打開她的衣櫥,抓出一件仿中國式棉襖、鈕扣還是中國結的鋪棉外套對她大吼:「我認識妳4年,妳從沒穿過這件衣服,為什麼還要留著?」

「其實我覺得他講的也有道理。」雖然我自己也是衣櫥滿到關不起來,根本沒資格批評吉娜,但還是哈哈大笑,「我們真的留了很多這輩子根本不會再穿的衣服啊!」

「我沒有說他講的沒有道理。」吉娜臉色鐵青地跟我說:「我只是突然發現自己為什麼不想跟他結婚,因為這個男人就像是我生命裡的那件棉襖,我根本不想穿他,卻老是告訴自己『不要丟,總有一天會穿到』!」

我不知道吉娜是在開玩笑還是說真心話,但說真的,我卻由此得到大啟發─誰說女人像衣服?其實男人才像衣服啊!

並非自欺欺人 只是不肯輕易放棄

比如說,很多女人都會留著穿不下的牛仔褲,告訴自己:「總有一天,等我瘦下來就會穿到。」就像眷戀著已經不再愛妳的情人,還欺騙自己:「只要夠努力,總有一天會回到當初。」比如說,很多女人會在特價時購入自己根本不喜歡的衣服,覺得「反正這麼便宜,穿個3次就回本了!」就像那種對妳很好但妳分明對他沒什麼感覺的男人,妳也會逼自己試試看;比如說,女人更常因為「某某女明星穿那件衣服很好看」而衝動購物,卻忘了適合別人的,不見得適合自己!

當男人把女人比喻成一件衣服,那無疑是很貶義的,代表著這個女人「隨時可丟」;但對女人而言,衣服卻從來都不是「隨時可丟」的東西。女人常常為了一件很難搭配的上衣,買2條裙子、3件褲子,想盡辦法搭配,就像為了一個很難相處的男人,想方設法配合、討好他;女人保留著穿不到的衣服,也並不是塞在衣櫥裡任由它像鹹菜乾就算了,每一次整理衣櫥,我們都會維護清潔,就像吉娜那件4年沒穿的棉襖,每一次換季她還是會拿出去送洗,這絕不只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消極,因為即使不適合,女人也沒少花時間、精神在上頭,該盡的責任我們並沒有逃避,所以就變成了一種惡性循環,更加捨不得丟掉!

堅持念舊是惜愛 僵持不放手是錯愛

曾經我認為這是一種優點,至少表示了女人念舊、惜物、不肯輕易放棄,但後來卻發現,如果這些真的是優點,那麼它就應該使妳的生活更美好,而不是給妳帶來麻煩。堅持是一種優點,但僵持卻從來不是。

也許,大部分女人的人生字典裡,都少了「放手」這個詞彙,可是,不放手不等於牽手,不扔掉也不等於擁有,不管是男人或衣服,都是如此。我們不肯丟掉那些不適合的東西,其實只是不肯對自己認錯,承認「我曾經貪小便宜」、「我曾經盲目追求流行」、甚至「我已經回不去18歲的身材了」。我們會買錯衣服,就像我們會愛錯人,而對錯誤負起責任來的方法,從來不是和他同歸於盡,而是Let it go,也讓自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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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